会议名称 |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
登记时间 |
2017-04-18 |
状态 |
大会期间 |
案别 |
建议 |
案号 |
77 |
是否公开 |
公开 |
性质类别 |
财政经济 |
性质 |
当年 |
代表团 |
第二代表团 |
领衔人 |
郑超 |
所属中心组 |
坎墩中心组 |
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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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
原文 |
坎墩003郑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doc |
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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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立案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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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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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 |
协办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主办答复时间 |
2017-07-17 |
文号 |
慈市监管建〔2017〕1号 |
类别标记 |
B |
主办签发人 |
胡建平 |
主办答复全文 |
慈市监管建[2017]01号对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doc |
已落实事项 |
我市以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为契机,以“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
一、以风险隐患排查为前哨,强化执法打击力度。2014年,我市率先实现市场监管所(分局)各镇(街道)全覆盖,所有行政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网格,聘用协管员330名,信息员825名,日常走村入户排查基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各种非法、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通过肉品和水产品“百日会战”,“三大一严”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等行动,对使用非食品原料或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市公安局成立专门侦查食品安全犯罪的队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纳入食品安全犯罪侦查范围,加大打击力度。2016年,我市对中心城区32处重点区域流动摊贩实行常态化监管,办理一般程序案件651起。全年食品相关行政立案312起,罚没款538.66万元,破获微信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胶囊(食品)、汤料非法添加罂粟壳等食品相关违法犯罪案件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4人,有效震慑各类食品违法 |
计划落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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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协办办理状态 |
已完成 |
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63976931 |
回复时间 |
2017-05-15 |
协办意见全文 |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docx |
协办单位 |
市卫生健康局 |
协办办理状态 |
已完成 |
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63821185 |
回复时间 |
2017-05-05 |
协办意见全文 |
077人大协办公卫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doc |
协办单位 |
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 |
协办办理状态 |
已完成 |
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63980724 |
回复时间 |
2017-05-25 |
协办意见全文 |
市委宣传部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doc |
反馈意见 |
办理工作 |
满意 |
办理结果 |
满意 |
协商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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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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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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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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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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