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
慈溪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
登记时间 |
2025-01-20 |
状态 |
大会期间 |
案别 |
建议 |
案号 |
369 |
是否公开 |
公开 |
性质类别 |
农业农村 |
性质 |
当年 |
代表团 |
第八代表团 |
领衔人 |
陈虹 |
所属中心组 |
周巷中心组 |
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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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建议 |
原文 |
周巷陈虹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建议.docx |
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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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立案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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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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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协办单位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主办答复时间 |
2025-06-30 |
文号 |
慈农建〔2025〕32号 |
类别标记 |
A |
主办签发人 |
马科听 |
主办答复全文 |
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9号建议的答复.pdf |
已落实事项 |
一是关于坚持规划刚性、推行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的问题。我市已全面实施《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各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报宁波市政府审批。目前正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努力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同时,我市已建立100%覆盖的驻镇规划师制度,为村庄规划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今年,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慈溪市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进一步明确建房审批、批后监管等环节的责任主体,同时明确了建立农民建房“四到场”监督巡查工作组,明确责任领导统筹“四到场”监督巡查工作,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建议巡查力量不足的镇、街道可成立由城建办、农业农村办、资规所、三改一拆办等基层科(站、所、队等)组成的联合巡查组,并做好后勤保障”的监管机制。二是关于坚持有偿使用,增加乡村集体所有权收益的问题。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目前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尚处于政策研究阶段,距离实施尚存在距离。总体,上级对于宅基地方面的改革持稳慎态度。另外,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了《高质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2022-2025)及操作细则,对村级激活闲置农房(宅基地)创收的,最高给与200万元补助,鼓励村集体通过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增加收益。三是关于坚持制度创新,探索宅基地四权分置的问题。法律上,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才可以尝试部分改革举措和制度的突破,本市尚不具备条件。同时,上级对宅基地改革持稳慎态度。《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 |
计划落实事项 |
下步,我局将充分吸纳人大代表的建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持续推进宅基地改革工作。 |
协办单位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协办办理状态 |
已完成 |
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89596606 |
回复时间 |
2025-04-30 |
协办意见全文 |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doc |
反馈意见 |
办理工作 |
满意 |
办理结果 |
满意 |
协商形式 |
登门走访 |
面商人 |
局级领导 |
问题解决情况 |
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 |
意见采纳情况 |
部分采纳 |
反馈意见全文 |
希望可以继续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