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
慈溪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
登记时间 |
2025-01-19 |
状态 |
大会期间 |
案别 |
建议 |
案号 |
289 |
是否公开 |
公开 |
性质类别 |
农业农村 |
性质 |
当年 |
代表团 |
第四代表团 |
领衔人 |
叶剑飚 |
所属中心组 |
观海卫中心组 |
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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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 |
原文 |
观海卫叶剑飚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docx |
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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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立案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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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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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协办单位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主办答复时间 |
2025-06-30 |
文号 |
慈农建〔2025〕25号 |
类别标记 |
A |
主办签发人 |
马科听 |
主办答复全文 |
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的答复.pdf |
已落实事项 |
一、关于“集中改造土地”的问题。我市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要求,坚持“农户自愿、用途不变”原则,在土地流转中优先保障农民权益。目前,已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已建和在建高标准农田累计约32.8万亩。二、关于“打破地域区块”的问题。根据二轮延包的精神,“确权不确地”的做法仅限于原来就实行“确权不确地”的区块,不能新增。根据中央文件“严禁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的规定,我市始终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权。目前,依托全市17个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通过信息发布、合同规范等服务,引导农户在自愿基础上流转承包地块。三、关于“灵活分配地块”的问题。对不愿流转的农户,我市严格遵循中央“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要求,充分保障其承包经营权。实践中,鼓励村级组织通过协商划定“自耕区”,在承包权证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引导农户自愿调整地块位置,便利连片流转。同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调研,探索多元化选择路径,既保障农户权益,又为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
计划落实事项 |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政策衔接,加快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移交,完善承包地信息化管理,为规范流转提供支撑。深化服务监管,加强流转合同备案审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培训、典型案例宣传,普及土地流转政策,纠正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偏差。 |
协办单位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协办办理状态 |
已完成 |
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89596606 |
回复时间 |
2025-04-29 |
协办意见全文 |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doc |
反馈意见 |
办理工作 |
满意 |
办理结果 |
满意 |
协商形式 |
登门走访 |
面商人 |
局级领导 |
问题解决情况 |
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 |
意见采纳情况 |
解释说明 |
反馈意见全文 |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实际情况,实行属地化实际化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