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慈溪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登记时间 2025-01-19 状态 大会期间
案别 建议 案号 289 是否公开 公开
性质类别 农业农村 性质 当年 代表团 第四代表团
领衔人 叶剑飚 所属中心组 观海卫中心组
附议人
案由 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
原文 观海卫叶剑飚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docx
摘要
审核 立案
审核意见
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主办答复时间 2025-06-30 文号 慈农建〔2025〕25号 类别标记 A 主办签发人 马科听
主办答复全文 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的答复.pdf
已落实事项 一、关于“集中改造土地”的问题。我市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要求,坚持“农户自愿、用途不变”原则,在土地流转中优先保障农民权益。目前,已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已建和在建高标准农田累计约32.8万亩。​二、关于“打破地域区块”的问题。根据二轮延包的精神,“确权不确地”的做法仅限于原来就实行“确权不确地”的区块,不能新增。根据中央文件“严禁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的规定,我市始终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权。目前,依托全市17个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通过信息发布、合同规范等服务,引导农户在自愿基础上流转承包地块。​三、关于“灵活分配地块”的问题。对不愿流转的农户,我市严格遵循中央“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要求,充分保障其承包经营权。实践中,鼓励村级组织通过协商划定“自耕区”,在承包权证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引导农户自愿调整地块位置,便利连片流转。同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调研,探索多元化选择路径,既保障农户权益,又为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计划落实事项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政策衔接,加快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移交,完善承包地信息化管理,为规范流转提供支撑。深化服务监管,加强流转合同备案审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培训、典型案例宣传,普及土地流转政策,纠正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偏差。
协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协办办理状态 已完成
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89596606 回复时间 2025-04-29
协办意见全文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doc
反馈意见 办理工作 满意 办理结果 满意 协商形式 登门走访
面商人 局级领导 问题解决情况 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 意见采纳情况 解释说明
反馈意见全文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实际情况,实行属地化实际化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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