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慈溪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登记时间 2023-03-07 状态 大会期间
案别 建议 案号 22 是否公开 公开
性质类别 教科文卫 性质 代表团 第三代表团
领衔人 吴灵 所属中心组 龙山中心组
附议人
案由 关于妥善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的建议
原文 龙山005吴灵关于妥善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的建议.docx
摘要
审核 立案
审核意见
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 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 市文广旅体局
主办答复时间 2023-06-06 文号 慈公建〔2023〕1号 类别标记 A 主办签发人 杜立东
主办答复全文 慈公建1号.pdf
已落实事项 一、强化警情处置。坚持柔性劝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明显使用高音器材、影响周边居民的予以当场制止、纠正,并对组织者进行教育和法律宣传;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及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分贝监测,超过法定标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强化日常管理。会同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安志愿者等力量,组建巡逻小分队,在重点时段对广场舞集聚的区域开展不间断巡逻排查,并鼓励社区、街道以及广场、公园管理处成立由党员、热心群众组成的劝导队,共同开展劝导工作。在可活动区域内设立告知牌,限定活动时间,告知法律法规及处罚规定。 三、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户外LED屏、电视、报刊、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让广大群众了解噪音危害、降噪方法及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充分发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力量,通过向社区、村居住户发放宣传告知书,张贴、悬挂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市民文明娱乐、文明健身。
计划落实事项 一项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公安、综合执法、文广旅体等职能部门工作联动,明确职责,提高工作实效。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区域,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不听教育劝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真正达到处罚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 另一项是规范行为,文明健身。推动属地镇(街道)充分发动社区干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群体,加大对广场舞爱好者的法律宣传力度,同时指导广场、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制定出台针对广场舞活动管理的规章制度,防止出现队伍之间通过高音喇叭竞争斗气,霸占篮球场、停车场等现象,共同营造和谐、安定的广场舞健身活动氛围。
协办单位 市文广旅体局 协办办理状态 已完成
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15058488196 回复时间 2023-04-25
协办意见全文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docx
协办单位 市综合执法局 协办办理状态 已完成
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13486455003 回复时间 2023-04-28
协办意见全文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doc
协办单位 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协办办理状态 已完成
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63720331 回复时间 2023-04-23
协办意见全文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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