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慈溪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登记时间 2024-02-07 状态 大会期间
案别 建议 案号 135 是否公开 公开
性质类别 政治法律 性质 代表团 第七代表团
领衔人 奕红力 所属中心组 庵东中心组
附议人
案由 关于整治私人车位霸占乱象的建议
原文 庵东005奕红力关于整治私人车位霸占乱象的建议.docx
摘要
审核 立案
审核意见
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 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 市法院
主办答复时间 2024-06-24 文号 慈公建〔2024〕9号 类别标记 A 主办签发人 茅建焕
主办答复全文 240621市公安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_4305_compress.pdf
已落实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公安交警有权对“道路”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范畴,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住宅小区等由单位管辖、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场所不属于“道路”范畴。故公安交警对小区停车位内、尤其是私家停车位内的车辆以“违停”作出处罚没有法律依据。综合执法部门依照职能做好人行道违停车辆的处罚工作,通过定岗执勤、以路联片巡查、应急处置的方式,做好易拥堵路段的人行道秩序管控工作。私家车位被占用,可以通过加装地锁、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议、报警、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权。
计划落实事项 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以下整改。一是加大智能设备投入力度。在各个重点区域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实时监测车位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记录霸占车位的行为。二是完善车位属性标识系统。明确标注不同类型车位的属性和使用规定,确保车主能够清晰准确地辨别,避免因混淆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三是加强巡逻劝阻工作力度。安排专门的巡查人员,增加巡逻频次,从源头避免霸占车位情况的出现。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小区公告、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向业主普及停车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引导业主自觉遵守停车秩序,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协办单位 市法院 协办办理状态 已完成
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63912551 回复时间 2024-04-30
协办意见全文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pdf
协办单位 市司法局 协办办理状态 已完成
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89590755 回复时间 2024-04-29
协办意见全文 《关于整治私人车位霸占乱象的建议》 协办件(人大第135号).doc
协办单位 市住建局 协办办理状态 已完成
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63029017 回复时间 2024-04-30
协办意见全文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doc
协办单位 市综合执法局 协办办理状态 已完成
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17367251837 回复时间 2024-04-26
协办意见全文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关于整治私人车位霸占乱象的建议).doc
协办单位 前湾新区 协办办理状态 已完成
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89388785 回复时间 2024-06-21
协办意见全文 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慈溪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7号.pdf
反馈意见 办理工作 满意 办理结果 满意 协商形式 登门走访
面商人 局级领导 问题解决情况 部分落实 意见采纳情况 解释说明
反馈意见全文 相关部门收到建议后及时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跟进,并对不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积极联系对应部门协调处理,高效,处理方式方法得当,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并具备很高的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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