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
慈溪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
登记时间 |
2025-01-20 |
状态 |
大会期间 |
案别 |
建议 |
案号 |
124 |
是否公开 |
公开 |
性质类别 |
城建环保 |
性质 |
当年 |
代表团 |
第二代表团 |
领衔人 |
沈进 |
所属中心组 |
宗汉中心组 |
附议人 |
|
案由 |
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餐饮店日常监管的建议 |
原文 |
宗汉沈进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餐饮店日常监管的建议.docx |
摘要 |
|
审核 |
立案 |
审核意见 |
|
交办意见 |
|
主办单位 |
市综合执法局 |
协办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 |
主办答复时间 |
2025-06-30 |
文号 |
慈综执建〔2025〕2号 |
类别标记 |
A |
主办签发人 |
范建波 |
主办答复全文 |
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餐饮店日常监管的建议).docx |
已落实事项 |
一是制定出台《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慈溪市餐饮服务项目“禁设区域”划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69号)。根据文件精神,由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负责牵头“禁设区域”界定、划定、目录公布工作,并牵头会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餐饮服务项目是否产生油烟、异味、废气进行认定和释疑。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做好“禁设区域”的界定和划定工作。文件印发以来,已划定“禁设区域”名单15批次,涉及小区63个,进一步加强了我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优化餐饮服务项目选址,从源头控制因开设餐饮服务项目对公众利益及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是严查油烟污染行为,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严管重罚、限期整改等手段,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行为的治理力度。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正常使用及清洗等行为的,督促商家整改违法行为,并及时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查。对屡劝不改的严格查处,形成警示震慑。2024年以来,针对餐饮油烟相关违法行为累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起,教育劝导商家整改300余家。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市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多年来一直主动开展餐饮行业消防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店及时进行整改指导,与餐饮企业行业协会积极进行沟通交流,提升整体行业协会的消防安全水平,并到居住小区餐饮店进行实地走访,发现具体存在的问题,与餐饮业主一道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消防安全。四是严控食品安全问题。全面加强源头管控,持续强化餐饮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分级监管机制,对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现场核查,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店在备案登记后一个月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从准入源头上进行规范,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巡查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全类综合监管、错时执法、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双随机等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超范围经营,未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脏乱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问题。此外,提醒其一并做好环境保护措施。五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每年对各医疗机构从事管理食品安全事件人员开展1次食源性疾病聚集性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技能培训,指导各医疗机构规范开展食源性疾病聚集性事件报告、采样和调查工作。同时,积极做好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工作。2024年共监测1703份 |
计划落实事项 |
一是抓实餐饮单位宣传教育。利用“集中培训”“入户宣教”“定点督促”的方式,借力各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团体,对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社会治理属性普及。同时,积极联动慈溪融媒体,组织开展负面曝光。二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做好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十进”活动,尤其抓实各类宣传进商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推动“垃圾去哪儿了”“垃圾怎么分”“履责普法”等大型公益宣教科普活动。三是加强智能监管,着重创新推行“智能预警+精准服务+分类监管”的全链条数智化餐饮店铺监管模式,主要按照以往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等情况建立红黄绿三色分级体系,对不同等级餐饮店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推动餐饮行业整体自律向好,并通过推送合规指南、线上培训、视频检查预告等实现全流程预警预防,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 |
协办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 |
协办办理状态 |
已完成 |
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63026348 |
回复时间 |
2025-04-30 |
协办意见全文 |
124-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docx |
协办单位 |
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
协办办理状态 |
已完成 |
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13567811645 |
回复时间 |
2025-04-23 |
协办意见全文 |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docx |
协办单位 |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
协办办理状态 |
已完成 |
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63029092 |
回复时间 |
2025-04-27 |
协办意见全文 |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doc |
协办单位 |
市卫生健康局 |
协办办理状态 |
已完成 |
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689316 |
回复时间 |
2025-04-28 |
协办意见全文 |
关于市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doc |
协办单位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协办办理状态 |
已完成 |
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13456116375 |
回复时间 |
2025-04-29 |
协办意见全文 |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的函.docx |
反馈意见 |
办理工作 |
满意 |
办理结果 |
满意 |
协商形式 |
登门走访 |
面商人 |
局级领导 |
问题解决情况 |
解决或基本解决 |
意见采纳情况 |
采纳 |
反馈意见全文 |
市综合执法局领导亲自登门拜访,对十八届四次会议124号建议作出了详尽的答复。小区餐饮由综合执法局会同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健局等多部门联合监管,因此难度较大,但各部门紧密配合,制定了各项有力措施,落实源头管控,通过集中整治,严管重罚、限期整改等手段取得显著成效,并通过宣传教育,助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缔造安全、文明、舒适的社区环境,让百姓安心,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