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宁波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慈溪中心组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三)其他事项。
二、参加会议对象
(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局、卫生局主要负责人;
2.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及所在街道市人大代表各1名,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附海镇、逍林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及所在镇市人大代表各1名;
3.邀请市政协1名领导参加会议。
三、会议材料
提交会议审议的报告均打印70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于4月22日上午10∶00前送市人大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联系人:黄佰银;联系电话:63980910,666244)。
四、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4月26日下午2∶15开始在三北大街综合写字楼(三北大街777号)南楼八楼会议室进行,会期预定半天。
请与会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市发展改革
局、卫生局,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龙山镇、掌起镇、
观海卫镇、附海镇、逍林镇人大主席团,市级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