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3-01-31 阅读: 1894

2013122日在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慈溪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松来

各位代表:
    2012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较好地完成了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为服务保障我市“十二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努力。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127件,办结18322件,同比 分 别 增 长 36.79%和30.06%,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仍居宁波各县(市、区)法院首位。
    一、围绕和谐与发展,全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共新收各类刑事案件2700件,审结2793件,判处罪犯415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45人。审结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案件158件,判处罪犯252人。审结诈骗、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901件,判处罪犯1229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2件,判处罪犯44人。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判处罪犯14人。对社会危害较小、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罚,共判处缓刑1032人,免予刑事处罚4人。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943件,审结9435件,涉及诉讼标的额47.03亿元。对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保障及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共审结该类案件210件。密切关注房地产调控之下的涉案问题,适时出台关于做好涉房地产调控纠纷司法应对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个案实际情况,依靠党委政府妥善协调处理,共审结该类案件24件。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引发的涉企和民间借贷纠纷多发高发态势,坚持差异化处置原则,规范、引导民间借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共审结涉企案件3594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264件。探索中小微企业市场化破产路径,依法审理三家企业的司法破产案件,引导不适应市场竞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7件,审结62件。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4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2件;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3件;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的21件;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的案件有32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672件,执结636件。强化司法保障功能,依法执结了涉北二环路东延、明州路西延、青少年宫路北延等一批重点民生工程、城市化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的纠纷案件,保障“投资提升年”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和“百日攻坚”项目的顺利推进。积极支持重点工业废塑料统一整治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强制执行月活动”,保障生态市建设和计生工作有效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47.83%。
    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共新收执行案件5044件,执结4688件,执结标的金额10.74亿元。以推进“五个系统”建设为主线,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的发布,与公安、金融、工商、国土、住建等部门建立“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共查控案件39件,通过查控执结案件4件。健全法警编队参与执行、交叉执行、易人执行、执行听证等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的悬赏执行、夜间、晨间突击执行和电视报刊曝光等执行活动,增强执行威慑力。共在各类媒体上曝光被执行人402人次,司法拘留76人次,有26家企业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融资时受到限制。
    延伸审判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法治慈溪、平安慈溪建设,着力构建涉诉信访防控一体化工程,开展“大走访、大接访、大排查”专项活动。加强与市委、人大信访部门的互动协作,推动信访矛盾纠纷的多渠道化解。全年共处理来信242件次,接待来访165人次,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6件。开展法官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五进活动,共开展法制宣传30余次,在各级各类报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660篇。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0份,帮助被建议单位完善和改进相关工作。
    二、围绕便民与利民,努力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深化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将诉调衔接范围拓展到消费、医疗等纠纷易发多发领域,依法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审查和确认。一年来,通过诉调衔接共受理矛盾纠纷1219起,调处成功1187件,涉案标的额达1亿多元。我院诉调工作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肯定并以经验总结形式在全省法院推广。
    强化司法人文关怀。提供异地远程立案、午间立案、电话预约立案,满足特殊当事人立案需求。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快速处理涉及农民工及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案件。推行巡回审判和假日法庭,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为474件案件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260.48万元,向42名符合特定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5.95万元。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通过互联网进行庭审直播、发布重大信息、公布重大案件进展、发布裁判文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档案电子化查阅和诉讼材料收转等司法服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500余人走进法院,增进民意沟通。坚持院长每月接待和庭长每日接待制度,认真为来访群众回答问题、解决困难。
    三、围绕勤政与廉政,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深化作风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活动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大纪律作风与内务管理巡查、督查、通报力度,着力治庸治懒治散,促进干警勤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院文化建设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激发干警工作热情。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部门、个人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健全事业人员及聘用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机制。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进一步优化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按照立足岗位、全体参与、注重实效的要求,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强化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和青年干警教育培养,通过资深法官传帮带、审判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提高年轻干警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司法技能。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定期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研究审判执行质效数据,根据审执工作特点和趋势,适当调整工作着力点。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将绩效数据与部门、个人评先评优、法官晋职晋级以及奖惩挂钩。出台多项审判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审判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推行诉前鉴定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强化对案件质量的常规评查、重点检查和专项通报等工作,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坚持有错必究原则,发现裁判确有错误,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共办结申诉案件6件,再审案件30件。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开展干警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示范岗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了中层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围绕公开与公信,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贯彻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各项决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根据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开展院长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通过邀请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参加座谈等形式,加强与人大和政协的沟通联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健全完善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6次6案件。认真复查核实检察建议,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刑事抗诉案件,共审结抗诉案件22件,依法改判1件。
    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普通程序案件3047件,陪审率为94.29%。重视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对敏感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做好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
    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开创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稳定与发展工作大局。高度关注我市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采取司法应对措施,全力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着重审理好“六类案件”:一是各类企业的涉案问题,着力做好困难企业涉案纠纷的司法应对工作;二是房地产调控下的涉案问题,推动调控政策平稳有序实施;三是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类涉案问题,依法保护民间合法融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是食品药品安全涉案问题,依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犯罪行为;五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涉案问题,促进我市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六是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过程中的房屋征收补偿涉案问题,建立和完善权益保障有力、征收程序规范的司法运行机制。
    二是更加坚定地抓好执法办案工作。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司法公正。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保我市治安稳定。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提升执行实效,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化解涉诉信访,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三是更加务实地践行司法为民。巩固和深化司法公开、诉调衔接、司法便民等工作举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透明公正、高效便捷。加大对妇女儿童、老人、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好婚姻、抚养、赡养、欠薪等案件。继续做好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更加严格地抓好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干警依法履职和解决实际问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健康向上、敬业奉献的法官品质。坚持从严治院,有效防范、严肃查处不公不廉行为。
    五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妥善解决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确保联络沟通渠道畅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大力推行“阳光司法”,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增强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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