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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3-01-18 阅读: 1557

 

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4日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3年110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承上启下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加快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根据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全年共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

  (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服务管理、权益保障等工作情况。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医疗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用地管理、土地执法、监管机制建设、考评体系构建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我市生态市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项

  5.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2012年我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6.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7.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此外,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行、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年度计划安排、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和“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等情况报告,实施相关监督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全年共安排6项工作: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慈溪市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2年慈溪市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和2013年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计划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慈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3项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2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如财政预算需要调整,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

  三、专项工作评议

  全年安排1项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文化强市建设工作情况。重点评议文化强市建设中的机制机构、基层基础、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评议活动自5月份开始,为期3个月。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文化强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教科文卫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全年共安排2项检查活动: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市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人就业等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将安排在7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2.与上级人大联动,检查《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根据上级人大部署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五、开展专题询问

  询问一个市级部门的2014年预算安排情况。通过专题询问了解部门预算安排是否科学合理,从而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推动市政府及其部门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时间安排在12月份。由财经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和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实施法律法规的配套规定和事关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由法工委负责牵头落实。

  对列入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跟踪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宁波市重大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作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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