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邬和民一行来慈,围绕《宁波市献血条例》和《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两个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接待在慈溪的部分宁波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吴武忠参加接待活动。
接待过程中,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卫生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向代表们介绍了《宁波市献血条例》和《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基本情况;许信龙等9名宁波市人大代表分别就两个法规的修订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听取情况介绍和代表意见后,邬和民指出,接待代表是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有效方式,是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载体,有利于增进了解、协调沟通、促进发展。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在接待活动前对与法规相关的内容做了精心准备,深入群众调研走访,并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认真吸取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两个法规,切实增强法规的实效性,最大限度地确保修订后的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对于建议中涉及献血工作和公共交通方面的实际问题,代表工作机构要对其进行认真梳理,并提交政府工作部门研究处理。
邬和民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加快立法进程,保证立法质量。各级人大要进一步调动代表的积极性,引导代表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积极为立法工作献计献策。同时,也希望代表们继续关注宁波的发展,重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关注、参与立法工作,共同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向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