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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建言政府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
2012-10-11 阅读: 1443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针对“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督不到位等现象,提出要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约束机制,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一是强化民主监督。利用好已经全市覆盖的触摸式“三资”监督平台,逐步扩大“三资”情况公开范围,保障村民的民主监督权利。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监督。

  二是狠抓制度执行。镇、街道农经站和“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事事时时监督,加强动态管理,严格监管,特别是要督促村、社区进一步规范财务印章、现金、合同、工程、台账管理以及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制度。同时,发挥好镇、街道纪委和人大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较好地执行和落实。

  三是重视审计监督。市、镇两级审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内容要及时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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