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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2012-09-24 阅读: 341

 

 

  91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主任会议研究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村级集体资金规范使用、资产优化管理、资源有效利用,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主持会议,副主任吴武忠、龚建长、叶黎明、孙根德、黄柏寿、施森章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从“制度、管理、服务、监督”四方面入手,不断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工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运作,设立“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推广应用“三资”监管系统,全程全面公开“三资”管理事项。通过几年来的运作,“三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尚有差距,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力度略显不足。同时,管理队伍较为薄弱等问题也直接影响着“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

  会议强调,要建立完善市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农业部门业务指导、镇街道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配足配强市、镇两级农经干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规范“三资”管理工作操作流程,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狠抓制度执行,加强动态管理,要发挥好触摸式“三资”监督平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监督。同时,强化镇、街道纪委和人大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较好地执行和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编制情况的汇报,征求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原则同意《慈溪市中心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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