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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提高“四种意识”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2012-08-12 阅读: 1441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在慈的省人大代表和宁波市人大代表慈溪中心组代表视察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并提出市政府要提高四种意识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一要强化忧患意识。市政府要强化领导,周密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把握好工作进度。每个项目都要倒排工期,精心编制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确保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按期开工、按期推进、按期竣工。

  二要强化攻坚意识。要强化干部队伍执行力,转变工作作风,依法加快拆迁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保证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抓好安置工作,重视安置房分配、拆迁户过渡安置等问题。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强化用地等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

  三要强化协调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检查督促考核,着力营造各方合力协同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良好工作氛围。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指导,积极为项目做好配套服务。

  四要强化精品意识。严格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使每一项重点建设能够经得起社会评价和历史检验。要始终贯彻高起点规划的要求,切实把好规划设计关口。工程建设中,要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科学调度与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同时要积极创新,不断丰富工程质量监管手段,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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