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政府加强水利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不断推进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市水利建设专项工作进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内容:2010年以来水利发展规划的制订实施,水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合理配置,供水安全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情况。
二、方法步骤:此次专项工作评议从今年5月份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共分为准备、调查、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调查组,通过视察检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对水利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
欢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12年7月31日前对政府及其部门在贯彻执行水利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利建设、工作效能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将意见建议寄至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315300,信封注明“工作评议”字样),或发送至电子邮箱cixirenda@126.com。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