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5日在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慈溪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松来
各位代表:
2007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践行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统筹兼顾开展各项工作,为服务保障金融危机时期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协助党委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关于运用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专题报告,提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做好社会经济形势的研判提供参谋,出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十项措施,加强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为党委分忧,为企业解难,为发展助力。
依法保障民生工程有序推进。设立驻市重点工程指挥部司法联络室,建立人民法院联系重点片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出台关于服务我市加快中心城区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助推市委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改造更新以及 “城镇建设年”和“产业平台开发建设年”决策部署的落实。妥善审理和执行涉及北二环东延、三北大街西延、彭南公路拓宽、慈溪阳光老年城等一批涉重点工程案件,保障中心城区改造更新顺利推进。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重点工业废塑料统一整治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工作。
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出台服务我市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建立法官走访企业、法庭联系商会、大标的案件专门监管等工作机制,及时把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照依法、积极、妥善的方针化解涉企纠纷,尽量使企业在经历法律纷争后继续走上互信合作道路。特别是针对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主逃匿等现象,出台关于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2923件,办结72547件,收结案数均位于宁波各县 (市、区)法院之首。
发挥刑事审判打击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9459件,判处罪犯14399人。其中审结 “两抢一盗”案件3805件,判处罪犯5865人;审结涉毒、涉赌、涉枪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1994件,判处罪犯3473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3件,判处罪犯108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194件,判处罪犯381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判处免予刑事处罚42人,对1781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
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5679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55.98亿元。其中审结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民生案件12189件;审结买卖合同、涉企债务、金融借款等经济案件16655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07件,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75件。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共调解、撤诉结案20090件。
发挥行政审判协调功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五年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69件,其中通过协调和解工作促成原告自愿撤诉186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既有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共审查非诉行政案件4549件,执结4547件。推动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6件。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年来,共办结执行案件17757件,执结标的金额19.97亿元。健全执行联动、交叉执行、易人执行、执行听证等执行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的悬赏执行、夜间突击执行和电视报刊执行曝光等执行活动,共在各类媒体上曝光被执行人1482人,司法拘留461人,罚款12.23万元。开展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专项执行以及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提升执行工作效果。
三、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丰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举措,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共同推进特殊人群的跟踪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选派干警担任基层法制促进员,组织干警到镇村、学校、企业等开展法制宣传。建立健全院长、庭长接访制度,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及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合力化解涉诉信访,五年来,共处理来信1085件次,接待来访984人次,化解涉诉信访积案36件。加大虚假诉讼查处力度,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0件,特别是在2011年对宁波市首例律师参与、帮助虚假诉讼案件进行了刑事审判,取得较强的教育、威慑效果。
探索诉调衔接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窗口,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自2010年8月诉调衔接机制运行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1258起,调处成功1163件。建立物业纠纷、劳动争议联合快速调处机制。我院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评为全省诉调衔接工作先进集体,创造了物业管理纠纷快速处理的 “慈溪模式”。
深化便民利民机制,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五年来,共为1222件案件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433.13万元,向31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3.3万元。先后设立巡回审判站点11个,巡回审判案件一千余件。完善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添电子叫号系统、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等设施,增设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志愿者服务等窗口,将立案信访接待大厅打造成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中心和纠纷分流平台。
四、扎实推进自身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政治业务水平。开展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及 “三思三创”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通过在职培训、资深法官传帮带、审判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提高广大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司法技能。通过举行法官宣誓仪式、开展文体比赛等文化建设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开展中层干部竞岗及普通干警岗位交流工作,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出台编外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实行分类管理考核。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在加强干警廉政教育的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排摸审判执行等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投诉登记和干警廉政情况分析制度,注重惩防结合。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五个严禁”以及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严格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出台民商事案件质量和效率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案件质效管理。完善未结案常态清理机制,运用审委会专题讨论、院领导指导督办等形式,加强疑难复杂案件、超期未结案件的化解。坚持有错必纠原则,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共办结再审案件123件,依法改判47件。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拓宽监督渠道,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开展的专项检查,建立院长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信访件,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督察员听庭制度。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对外公布院长信箱、举报信箱以及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
推进阳光司法,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紧扣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等七个方面的公开,完善硬件设施,搭建好阳光司法平台,健全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院被评为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
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和监督作用,促进司法民主。在全省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探索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陪审机制,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 2011年,共有2722人次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普通程序案件1969件,参审率为83.5%。我院被评为全国、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
六、今后五年的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在中共慈溪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家园,推动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作为。增强为大局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履行司法保障和服务职能,确保我市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高度关注我市经济发展形势以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应对涉企案件、民间借贷案件大幅增多的趋势,着力做好困难企业涉案纠纷的司法应对工作,积极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脱困解难、转型升级。坚持人民法院联系重点片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审慎处理新型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纠纷,加大对阻碍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破坏环境资源等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在参与社会管理上要有新思路。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和群众工作机制,推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依照宽严相济、惩教相辅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特殊人群的跟踪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深化诉调衔接机制建设,拓展诉调衔接范围。进一步健全领导包案、部门负责、多方参与、专人承办的涉诉信访合力化解机制,减少不稳定因素。开展法官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五进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预防矛盾纠纷。
在践行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举措。要关注涉案民生,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依法打击和制裁危害民计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继续为困难群众实行诉讼费缓、减、免交和司法救助,完善巡回审判网络,方便群众诉讼。打造好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群众平台,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能。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全面推行案件信息查询、司法文书公开、庭审直播、午间立案、网上立案、网上接访、网络舆情处置等司法公开和便民利民新举措。
在深化审判管理上要有新突破。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健全疑难复杂案件、超期未结案件破解机制,建立承办法官、庭长、监管部门、分管院长、审判委员会五级层层把关制度,形成质量效率齐抓共管的合力。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内部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管理等工作。
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要有新成效。深入开展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干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治理庸、懒、散、腐力度,构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重视对年轻干警的教育培养,丰富教育形式,尽快提升年轻法官驾驭庭审、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创新形式,拓宽载体,注重实效,以文化建设推动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