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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2-03-06 阅读: 842

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日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2月20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2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做好届首之年的工作,对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全面推进人大工作,全力促进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各次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条主线,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和手段,聚焦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推动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11年我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市检察院对刑事立案、侦查、刑事审判等刑事诉讼各个阶段,及对社区矫正和留所服刑等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大调解机制构建和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改进工作的计划。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执行决议五年规划编制情况、规划主要内容。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五)慈东滨海区开发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慈东滨海区海洋经济战略大平台开发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交通规划、交通设施建设改造、停车条件改善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生态市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常委会将结合审议,就我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九)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此外,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森林慈溪”建设、政府性债务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律师法贯彻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村级“三资”管理、宗教工作、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医疗纠纷处置、中心村培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等情况汇报,实施相关监督工作。
  二、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水利建设情况。重点评议水利发展规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饮水安全等工作情况。评议活动自5月份开始,为期三个月。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由农业农村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预算执行等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和下步主要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和下步主要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慈溪市财政决算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和2012年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计划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慈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及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如财政预算需要调整,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
  上述报告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由财经工委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等文物工作开展,文物执法,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和文物保护投入等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将安排在6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科学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将安排在8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法工委为主负责组织实施。
  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和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实施法律法规的配套规定和事关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由法工委负责牵头落实。
  对列入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宁波市重大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作必要调整。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计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政协办,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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