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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12-03-01 阅读: 919

(2012年2月29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设立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叶黎明
  委员:(以姓名笔划为序)
  张怡洲 陆慧珊(女)  陈可靖  陈新昌  罗国明  黄金德
  虞卡娜(女)  潘爱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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