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重大议题,连续开展多个专题监督。根据本区域发展状况,确定事关大局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为监督的议题,并按照重大议题涉及到的相关内容,有计划地选择多个子专题连续监督,细化监督重点,延伸监督跨度,使重大议题的监督具有系列性和长期性,有效地推动重大议题监督意见的落实。常委会在2007年将“沿海资源开发利用”作为工作监督的重大议题审议后,有计划地将低效园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开发利用、沿海滩涂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及丘缓坡资源开发利用等资源开发类议题作为子专题,配合进行系列审议监督,提高审议效果。
二是围绕审议意见,深入开展多个专项监督。对重大议题的监督意见,开展多个专项监督,不断深化监督主体,拓展监督内容,使监督意见中的一些较为笼统但又需要深化的监督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按照“沿海资源开发利用”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建议,先后听取和审议全县船配制造业、机电行业、沿海工业集聚区、海水养殖业、服务业、旅游业等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沿海资源开发利用”监督意见的落实。
三是围绕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多个环节监督。根据监督意见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多个角度、多个环节进行渗透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促进突出问题的落实解决。针对“沿海资源开发利用”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解决用地闲置现象的建议,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开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听取和审议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利用情况等方式,多环节、多层次进行集中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