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等8个代表团194名代表提出的15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的议案。
会议认为,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合乎市情,顺应民意。当前,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生态市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仍较突出,生态市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规定,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全面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是一项十分紧迫和长期的任务,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会议提出,根据我市生态环境现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线,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重点环境问题,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力争通过五年努力,生态理念切实增强,生态建设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逐年提高,生态市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必须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生态市建设的决策、资金、人才和技术支撑;必须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进一步落实解决影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工作举措。一是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产业同步发展,坚决杜绝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有序开展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扎实推进节能减排。二是要持续推进市域污水治理。切实加强市域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着力提高截污纳管工程建设质量和污水治理运营管理水平,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农村公厕防渗漏改造。三是要继续突出抓好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成小流域治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加快郑徐水库、慈西水库等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推进骨干河道、镇村河道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积极推动市河道水体流动规划项目的建设实施,促进市域水系贯通流动,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网水质。四是要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强化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巩固废塑料行业整治成果,稳步开展小熔炼、轴承行业污染治理,进一步推进区域环境污染整治,加强危害环境与健康的各种环境风险的防控。大力推进“森林慈溪”建设,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城镇人均公绿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加强市容环境管理,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基本杜绝垃圾露天焚烧。全面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打造幸福美丽新农村。依法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废弃矿山治理,有序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工程。五是要切实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抓好畜禽养殖业、腌制行业等污染治理。六是要扎实开展清洁空气行动。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推进禁燃区建设,强化扬尘污染监管和工业废气污染控制,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七是要强化生态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论证、公众参与机制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排污总量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探索碳交易机制,形成严格的生态监督、约束激励和考核体系。健全生态建设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形成合力推进生态市建设的联动协作机制。八是要加强生态建设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生态市建设的重要意义,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开展生态文明理念教育培训,深化绿色生态系列创建,加强民间环保组织建设,使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公众的自觉行为,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充分认识生态市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积极行动,争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践行者。市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谋划,精心实施,确保生态市建设的顺利推进。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生态市建设的监督和支持,为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