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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消防法》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等
2011-12-01 阅读: 311

  “发放消防宣传资料8000余份,发展消防志愿者3万余人,各社会单位组织消防演练396次,责令整改消防隐患3108处,并计划于后五年投入资金4800多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装备更新、农村电气线路改造等。”11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4次主任会议,研究市政府关于《消防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主持会议,副主任龚建长、叶黎明、陈国权、孙根德、施森章出席会议,副市长严新章列席会议。

  20117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针对当前我市在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等审议意见。

  从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来看,市政府认真进行了研究,采取积极的工作措施推进了审议意见的落实。大力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努力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通过成立市镇两级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推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层层落实消防责任;进一步强化消防规划,保证城市消防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先后开展“大会战”“清剿火患”等各类专项行动,推进“三合一”场所整治和消防验收“回头看”行动,切实加大消防监管和执法力度。

  会议指出,市政府要进一步认真研究落实《消防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消防审批,加强执法排查,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会议还研究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及关于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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