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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选民的公开信
2011-11-23 阅读: 341

全市广大选民:

  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甬党发〔2011〕94号、慈党发〔201147号文件的要求,从现在开始全市开展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这次换届选举,全市将选出新一届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步骤。参加人大换届选举,是广大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之一。按照法律规定,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将直接关系到今后五年我市的改革发展,关系到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选举日是选民投票选举的日子,是确认公民是否年满18周岁的法定时间界限,也是选举过程中计算几个法定时间的依据。我市的选举日期定为20111228日,由于逍林镇先行试点,决定20111028日为逍林镇的选举日。凡具有选民资格、年满18周岁的公民(即19931228日前出生,其中逍林镇应为19931028日前出生),均应在规定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二、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选民应主动协助选举工作人员做好选民复查、核对和登记,发现错登、漏登、重登情况的,应及时向所在地选举委员会反映。

  三、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名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依法所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经选区选民反复酝酿、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

  四、对于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可向市、镇选举委员会或者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检举控告。

  各位选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每位选民都应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参加选举,依法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选民小组的活动,认真推荐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投好庄严神圣的一票。

 

                          

   慈溪市选举委员会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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