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大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2011-10-10 阅读: 787

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
  自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决议》提出的目标和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是本届政府执行《决议》的最后一年,为更好地完成《决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总结回顾工作举措和经验,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一个引领,五大突破”战略要求,继续加强对生态市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各级政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重视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工作,着力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切实执行好《决议》,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决议》作出以来的执行情况,重点是:
  (一)《决议》提出的七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是从源头上控制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污染治理、继续大力推进水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建立环境治理保护的保障机制、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二)《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规划(2007-2011)》执行情况,主要是“碧水”、“蓝天”、“绿色”、“清静”、“素质”等五大工程推进情况;
  (三)各地各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落实情况。
  三、检查的部署与安排
  这次检查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具体实施,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联动配合。检查时间与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一)10月中下旬,市政府按照确定的检查内容和重点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二)10月中下旬,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通过视察、调研等形式,组织代表开展检查活动,并将检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送市人大办公室。
  (三)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市人大相关工作机构赴市级部门和有关镇开展检查调研活动,主要听取《决议》的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情况开展视察活动。
  (五)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会后,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汇总整理审议意见并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请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龙山镇、观海卫镇、新浦镇、桥头镇、崇寿镇、周巷镇政府做好检查相关准备工作。请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检查,进一步推进《决议》的贯彻落实。

  附件:检查调研活动具体安排表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8日

 

 

 

 

慈人大办发[2011]41号附件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37559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