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溪市选举工作办公室 |
![]() 2011年9月20日
|
慈溪市委批转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
8月26日市委发出通知,以慈党发〔2011〕47号文批转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明确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顺利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意见》详细阐述了换届选举中需要把握的事项,主要包括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依法合理划分选区、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规范选举代表的投票形式、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衔接工作等八个方面。同时,《意见》还对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代表名额和结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建设、镇人大组织建设作了规定。
《意见》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作用,加强对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组织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镇两级选举机构工作人员要深入选区、深入选民,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沟通,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要强化宣传舆论保障和经费物质保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主送:各镇选举委员会、各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市选举委员会
成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民政局、
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宁波市人大
常委会办公厅、宁波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