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大工作 > 人事任免
关于洪新波等免职的通知
2011-09-20 阅读: 1478

 

 

市人民检察院:
  经2011年9月16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免去:
  洪新波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叶 丹、仝永涛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9月19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印发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64192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