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和“六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市、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 (六)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二、参加会议对象 (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建设局、文广局主要负责人; 2.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及所在街道市人大代表各1名; 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中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主任; 4.邀请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各1名领导参加会议。 三、会议材料 提交会议审议的报告均打印70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于9月14日上午11∶00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综合科,逾期将不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联系人:黄佰银;联系电话:63980910,13906748070)。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定于9月16日上午8∶40开始在市行政中心会议楼四楼11号决策中心进行,会期预定1天。 请与会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