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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2011-09-09 阅读: 549

    “数字城管问题处理率达91.53%,城区机扫率达40%,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建筑工地专项整治集中行动,依法清理、整治、拆除违法户外广告766块,抄告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13886起,新增停车位386只,开展城区夜间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步行街、峙山公园等重点区域市容秩序有较大改观。”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0次主任会议,研究市政府关于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主持会议,副主任龚建长、叶黎明、陈国权、孙根德、黄柏寿、施森章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陶尧土,副市长戚兴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贺评列席会议。
    今年4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检查组的检查报告,提出要重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合理布局城市公共环卫基础设施,强化依法监管,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
    从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来看,市政府从造氛围、建机制、求创新、夯基础、严执法、提素质等方面入手,在推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新增处罚权的实施、强化数字城管督查力度、规范环卫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引入环卫作业市场机制、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提升城管队伍形象等方面出台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同时,加大了依法管理力度,开展了建筑工地、户外广告、人行道车辆违停、城区洗车场、城区夜间市容秩序等专项整治,促进了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
    会议指出,市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较好的研究处理,下步要继续加强对 《条例》的宣传教育,通过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形式,切实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和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要完善公共设施功能,推进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严格执法管理,继续推进各项市容秩序整治,特别是对市民较为关注的建筑工地扰民、停车难、步行街等区域市容秩序较差等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果,努力遏制市容市貌脏乱“反弹”,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有形象。
    会议还研究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社保基金 (资金)收支管理和2011年收支计划情况审议意见及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研究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宜,决定于9月16日举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确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建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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