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千万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庵东镇和相关镇行政区划的议案及情况报告; (六)其他事项。 二、参加会议对象 (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公安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2.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及所在街道市人大代表各1名,掌起镇、崇寿镇、庵东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及所在镇市人大代表各1名; 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中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主任; 4.邀请市政协1名领导参加会议。 三、会议材料 提交会议审议的报告均打印70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于7月21日下午4∶00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综合科,逾期将不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联系人:黄佰银;联系电话:63980910,13906748070)。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定于7月28日上午9∶00开始在市行政中心会议楼四楼11号决策中心进行,会期预定1天。 请与会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7月18日 主题词:会议 常委会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市发展改革 局、财政局、农业局、公安局、民政局,市人大各街道工作 委员会,掌起镇、崇寿镇、庵东镇人大主席团,市级各新闻 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7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