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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消防法集中检查
2011-07-12 阅读: 674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法的贯彻实施,提高我市消防工作水平,减少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龚建长、叶黎明、陈国权、孙根德、施森章参加集中检查活动。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施大年,副市长胡建国,市政府党组成员、观海卫镇党委书记陈杰峰陪同检查。

  上午,市人大举行消防法专题讲座,邀请省消防总队法规处工程师邵云飞作消防法专题辅导;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近年来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的基本情况汇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两组实地视察了华润万家观城店、市汇丰火机有限公司、沈师桥大酒店、市工业品批发市场、天地花苑商务酒店、轻纺城织造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预防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为重点,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落实政府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基础建设、检查考评”等四项责任,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火灾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等四项指标稳中有降。
  黄建钧在检查中指出,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一项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的重要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市政府和各地各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把消防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在社会单位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岗位责任,从源头预防和治理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增加消防投入,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特种设备的建设,强化农村消防工作,提高应急防火救火能力;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重点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和“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治理,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着力构筑“大消防”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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