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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消防工作情况的通知
2011-06-29 阅读: 880

  
观海卫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白沙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安全监管局、贸易粮食局、旅游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慈人大办发〔2011〕23号)的要求,决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内容
  我市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置、消防安全标示设置,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以及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二、视察方式
  先集中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消防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分组进行实地视察。
  三、参加人员
  (一)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专职组成人员;
  (二)部分市人大代表丁小根、卢祖斋、俞黎明、范红枫(由市人大法工委负责通知)。
  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中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安全监管局、贸易粮食局、旅游局负责人参加。
  四、视察时间和集中地点
  本次视察定于7月5日进行,时间一天。请参加视察的人员于当天上午10∶45在市行政中心九楼中会议室听取汇报,下午2∶00到市行政中心二楼南门集中,后进行分组视察。各位代表请随带视察证。代表因故不能参加集中检查活动的,请于7月4日上午11︰00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假。
  (联系人:杜贤屹;联系电话:63980926,13858227160)

  附件:视察活动具体安排表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



主题词:法制 消防 代表 视察 通知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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