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市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汇报,并且针对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三方面意见建议。
一是坚持不懈,切实提高审判质效。认真查找分析影响和制约民商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公正实体处理、规范审判程序,完善审判方式,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二是积极稳妥,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努力使当事人和代理人及时掌握审判动态。探索推进诉前调查令制度,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立案庭的“窗口”功能,尝试推行立案庭为主、人民法庭为辅的“大立案”机制。实现相对集中审理,完善公民代理制约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讨论制度,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分管副院长听庭制度。
三是持之以恒,不断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审判作风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公正、文明办案水平。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审判力量。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加大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力度。重视信访工作,做好息访服判工作。加强宣传,增强面对媒体和舆论的应对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同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会议建议市法院在收到主任会议纪要3个月内书面报告相关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