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
2011-06-15 阅读: 1499

 

 

  近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审议意见处理情况。从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看,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交办会议,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予以落实。

  一是依法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安排专项资金,优先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把好水源地项目建设审批关,加强水源保护区执法监管,重点整治非法餐饮和非法建设问题。

  二是持续推进水环境整治。出台“河长制”工作举措,由六位市领导分别担任河长,各有关镇(街道)担任河段长,分别牵头河具体负责河道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排水、截污、排污、生活污水治理等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制定资金补助和管理办法,加快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污染源整治和河道治理,开展城区河道流动贯通研究。计划在2011年完成投资1.6亿元推进郑徐水库建设,并继续推进镇村生态河道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三是扎实推进节能减排。着手制定节能降耗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淘汰升级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企业创建活动,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

  四是大力开展“森林慈溪”建设。2011年已经植树1万亩,向社会募集森林基金6000余万元,并组织开展“绿色行车、植树固碳”大型公益活动等19项系列活动。制定废弃矿山治理五年计划,推进公厕、户厕改革,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生态农业建设,完成99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

  五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省级生态市创建。组织召开全市生态建设暨生态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大幅度提高生态考核权重。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建设的各项政策支持和保障体系。加强环境监察执法,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舆论监督,设立曝光台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事予以曝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围绕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制定宣传方案,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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