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 经2011年3月29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孙红莲为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方波波为慈溪市人民法院逍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胡 辉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副庭长; 方苏琴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孙红莲的慈溪市人民法院逍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方波波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魏金汉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3月30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