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宁波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慈溪中心组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书面); (五)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二、参加会议对象: (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经济发展局、规划局主要负责人; 2.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及所在街道市人大代表各一名,逍林镇、崇寿镇、长河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及所在镇市人大代表各一名; 3.市人大办公室调研员; 4.邀请市政协一名领导参加会议。 三、会议材料 提交会议审议的报告均打印70份(其中人事任免议案打印45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于3月22日下午4∶00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综合科,逾期将不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联系人:黄佰银;联系电话:63980910,13906748070)。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定于3月29日上午9∶00开始在市行政中心会议楼二楼多功能厅举行,首先学习选举法。学习结束后,在市行政中心会议楼四楼11号决策中心进行其他议程,会期预定1天。 请与会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