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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植树周”全民义务植树倡议书
2011-03-08 阅读: 855


在慈的各级人大代表、市民朋友们:
  今年3月12日至18日,是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设立 “慈溪植树周”决定以来的第一个植树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着力打造 “森林慈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响应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精神,努力把慈溪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业乐居”一流幸福家园,作为人大代表,更加有责任和义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为此,我们向在慈的省、宁波市、市、镇人大代表和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参与“森林慈溪”建设。要切实履行公民植树义务,踊跃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各级人大代表要在义务植树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积极为绿化慈溪、美化慈溪多栽一棵树、多建一片绿,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在我市掀起 “森林慈溪”建设的新高潮。
  二、关心爱护绿色生命,积极维护造林绿化成果。自觉保护身边的一草一木,坚决制止和举报破坏绿化的行为;在全社会倡导栽植纪念树,培育纪念林、公益林,铭志于树,寄情于林;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和低碳消费观念,做到文明出行、节能减排、低碳消费。
  三、加强植树周活动宣传,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宣传植树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和 “森林慈溪”建设的成果,增强全民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植树造林的浓厚氛围。
  在第一个 “慈溪植树周”即将来临之际,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用热情植下一片绿树,用爱心呵护一片绿地,使慈溪的山更青、地更绿、天更蓝、水更清!
                                                 人大代表:罗国民 成央珍 张建昌 陆永康 宋佰春 赵柏年 叶鹏福 金云康
                                                                                   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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