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和手段,围绕中心,关注民生,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全年共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项。
(一)常委会重点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届政府执行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常委会书面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项
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此外,常委会委托主任会议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财政资金绩效评估、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年度工作安排、民商事审判、居家养老、农业机械化管理和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等工作情况汇报,实施相关监督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全年安排5项工作: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0年决算。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预算外资金及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和2011年收支安排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卫生、劳动保障等6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千万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如预算需要调整,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和法律性决定实施情况的检查
全年共安排2项检查活动。
1、检查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将安排在4月份实施。检查报告拟提请5月份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2、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将安排在6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落实。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开展对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决定、命令和镇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注重对实施法律法规的配套规定和事关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牵头落实。
按照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各负责单位对列入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跟踪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宁波市、慈溪市重大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作必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