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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民办基础教育情况
2010-08-23 阅读: 1393

 

  随着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民办基础教育已成为全市基础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为进一步促进民办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近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我市民办基础教育发展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王志成、龚建长、叶黎明、陈国权、孙根德、黄柏寿等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市重视民办基础教育工作,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通过适时引导民资投资教育、政策助推民办教育发展、完善民办基础教育办学体制、规范民办基础教育办学行为、鼓励民办基础教育特色发展等有效措施,较好地推动了民办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至今年6月,全市有民办基础教育学校22家,在校学生达27596人,专任教师1380人。同时,我市民办基础教育在教育管理、政策扶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表现为民办学校优势减弱后继乏力、师资队伍不够稳定、教育管理压力不断增大等。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继续支持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共识。结合本市实际,积极发挥政策的导向、激励、调控作用,具体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规定的扶持措施,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平等待遇。认真研究公平待遇问题,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的政策,切实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归属感和职业自豪感。明确民办教育发展重点,加强规范管理,引导民办学校开展有序竞争,注重政府资源在民办学校分配与对待间的公平、公正,注重消除办学质量因素外的倾斜性措施。要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教学和收费行为,营造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民办学校相互之间相对的公平秩序,努力提升我市民办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水平和社会影响,真正为民办基础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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