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认为,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加强宣传指导和执法监察,督促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妥善调处劳动争议,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出了积极努力。同时针对当前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合同签订不够规范、标准执行存在瑕疵、用工管理亟待加强等问题指出:
一是要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劳动合同意识。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经营者的学习培训,规范用工行为。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全面正确理解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要着力加强指导服务。密切关注劳动用工变化趋势,引导用人单位转变用工观念,敦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用工管理。突出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指导服务,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
三是切实加强劳动监察。加强劳动执法,处理执法权威。加强专项检查,公布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劳动用工体制监察,加强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的排摸和化解。创新工作方法,充实执法力量,提高劳动监察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和谐企业创建的综合引导功能,逐步提高创建标准,推动劳动合同法稳步实施。健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和组织之间的日常联系。统一审判机关、人民调解和劳动仲裁的调出标准,提高劳动纠纷调处的公信力。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组织在调处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