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环境监察大队获2009年度省级先进执法大队称号。2009年,制订完善了优质服务承诺制度、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污染源现场巡视监察制度、污染事故和纠纷查处工作制度、《12369环境举报热线工作制度》等20余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共检查各类企业600家,出动人次3300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078份,作出行政处罚232件,受法院委托对157家被处罚单位实行强制执行;受理信访1958件,其中部、省、宁波市级转办388件,全年信访量比2008年下降1.26%;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组织验收工作,通过“三同时”验收项目216件,按时办结率达100%,针对金融危机的特殊环境,为服务经济发展,对122家厂房已建但资金困难又尚未上项目的企业,予以厂房分期验收,帮助企业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重点对城区五个行业的污水排放和全市小印花行业进行整治,排查出五条马路上五个行业企业有133家,通过整治,116家单位完成纳管任务,12家停止营业,有1家不在整改对象之内,其余4家依法责令其停止营业,同时经过自行关闭、强制取缔等措施,共关闭、取缔小印花291家,基本完成小印花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