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总第29期)
2010-04-20 阅读: 848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7月21日

目     录

  【重要动态】△在慈省、宁波市人大代表视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市人大督促政府加强和改进服务企业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政府干部队伍建设

             

  【信息摘登】△市法院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规定

   △逍林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向本级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市环保局顺利办结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在慈省、宁波市人大代表视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在慈的省、宁波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叶黎明参加了视察活动。

  视察组一行实地视察了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招聘情况,详细询问了招聘单位的招用人情况和高校毕业生招聘情况,随后召开了汇报会,专题听取了市人事局负责人关于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汇报以及方太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关于近年来高校毕业生招聘情况汇报。

  近年来,针对毕业生总量、回慈人数和就业率逐年提高的现状,我市人事部门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围绕“农村社区吸纳一批、规模企业储备一批,机关事业单位考录一批,公益岗位开发一批,自主创业扶持一批”的工作思路,着力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同时,通过定期举办就业形势报告会、就业政策咨询、人才招聘等活动,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据统计,近几年来,我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总体保持在80%左右,2008年达到了82.8%。

  人大代表在视察中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把解决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毕业生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举办各类招聘会、人才交流会等,有力地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针对目前毕业生就业容量不足、岗位供需信息不够对称、毕业生就业择业观念和企业用人观念不够理性等问题,代表们建议,毕业生要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观念,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积极就业、理性择业,主动走出“就高不就低”的择业误区,积极投身基层一线和中小企业就业创业。同时,毕业生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为未来创业发展夯实基础。广大企业要将促进毕业生就业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实践,积极提供岗位和机会。人大代表指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事关民生、事关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长抓不懈,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就业政策,为毕业生就业开辟绿色通道;畅通就业推荐的交流渠道,开展经常性大型人才交流活动,为毕业生提供便捷、全面、准确的就业信息;加大见习、实习基地建设力度,在拓宽基地范围的同时,注重见习实习的实效;加大对自主创业的典型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毕业生创业的良好氛围。社会要重视、理解和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尽量缓解毕业生就业的心理压力,引导毕业生形成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广大毕业生要增强信心,树立理性的就业、创业观,尽快走向社会,乐于到基层和企业接受锻炼和挑战,敢于创业,善于在更大范围谋求发展机会,实现自我价值。

市人大督促政府加强和改进服务企业工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政府服务企业工作的报告,认为当前的行政管理服务尚有改进空间、政策环境尚有优化余地、要素保障环境尚需改善,并就下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企业工作提出意见。

  一是加强行政管理服务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度、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抱团发展、规范经营、有序竞争等方面的作用,严肃查处有关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行为。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督,促进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二是优化并落实政策措施。认真研究经济转型发展的方向、类型、措施,增强政策的导向性。要体现政策的公平性、普惠性、全面性,增强系统性和连续性。强化政策的执行力,及时兑现各类奖励扶持资金。强化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努力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都能了解和熟悉政策。

  三是解决要素制约问题。努力缓解土地制约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努力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力度,研究探索企业信贷资金周转调剂的融通办法,创新企业抵押担保方式,探索建立以地方商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的担保融资机制。健全政府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现行各类综合信息数据平台,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项目,解决政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创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高度重视企业劳资纠纷问题。充分理解、尊重、关爱企业经营者,大力宣传企业及其经营者对慈溪改革发展作出的贡献,注重通过引导等方式鼓励企业只觉履行社会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政府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和培训。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就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监督法,以提高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去年3月份,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对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市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全面、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

  二是制定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先后制定出台了《慈溪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代表约见办法》等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置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去年以来,已对行政区划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等4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任免副市长1人,决定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2人次;人大代表约见市政府有关领导2次。

  三是强化对代表建议的督办。突出“面商”沟通,要求承办单位负责人在建议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及时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协商;推行代表建议办理“四不放过”原则,尤其是对建议办理结果反馈不满意件,采取人大和政府联合督办、常委会工作机构全程督办、新闻媒体参与督办、人大代表跟踪督办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建议督办力度。

市法院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规定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好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队伍质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高效。近期,市法院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规定。该规定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并具体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权利义务、廉政规定、培训、参审规范、考核、奖惩、任免等日常管理工作。

  规定要求人民陪审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廉洁自律。同时,规定综合考虑履职情况、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和参加培训等各方面情况,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奖励或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除职务。

  规定还就经费保障方面指出,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培训、审判活动,被所在单位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应当及时向本院反映,本院应及时向其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纠正意见。

逍林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向本级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7月15日下午,逍林镇党委召开党务政务公开发布会,辖区内市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代表联系点联系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不少人大代表就“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开展,坚持科学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等问题,向镇政府班子人员面对面提出了“强化北工业区企业进场意识、加快推进逍林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尽快实施园丁路拆迁”等10条建议。镇政府班子人员当场分别予以答复。

市环保局顺利办结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市环保局今年共收到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41件(人大建议17件,政协提案24件),其中主办21件、协办20件,内容包括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河道水环境治理、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方法改进等多个方面,日前上述建议提案均已提前办理完毕。

  主送:各镇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全体市人大代表。

  抄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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