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西湖区各级政府财力的快速增长,切实加强对财政的监督已是如箭在弦。虽然原有的人大财政监督意见实施几年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监督法出台后,这些制度中有关预算审查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等要求方面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明确和细化,显然已不能很好地满足对预算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贯彻监督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财政预算监督体系,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考虑本区实际情况、借鉴吸收兄弟县区成功做法的基础上,通过多次召开调研座谈会,广泛征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人大的意见,对原有的财政监督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监督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和《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街道财政监督的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镇人大财政监督的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分别在2008年11月、2009年5月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得通过。西湖区预算监督制度的全面修订完善,标志着该区财政预算监督工作迈入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同时,也为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添上了有力的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