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监督的重点内容是项目审批程序、概算控制、招标信息公开、资金使用、后评估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市人大跟踪监督采用的主要形式和方法有: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在今年每半年一次向市人大报送两个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等书面资料;组织人大代表在6月份对两个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7月份审议市政府关于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还计划在明年对这两个重点跟踪监督的项目开展一次专题视察,并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督促政府对投资项目开展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质量,使政府投资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