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0-02-25 阅读: 3173

          2010年2月1日在慈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贺评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9年检察工作和2010年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实践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扎实推进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一、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 “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性、多发性犯罪以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657件259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612件251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881件292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784件2727人,其中移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7件153人。在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积极参加打击“两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整治非法经营活动场所的 “三打”攻坚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为全市 “三打”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作出贡献。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且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的35件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来抓,认真做好涉检信访案件调处工作。建立了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预警体系,耐心做好来访群众疏导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来信120件次、接待来访124人次,未发生涉检越级访和进京访案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500余人次。制定办理老年人刑事案件实施意见,创新办案模式,成立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专门承办此类案件。在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采取与社区、学校共建宣教基地、与企业共建帮教基地等做法,努力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和感化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学校、家庭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制回访30余次,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主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针对当前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认真落实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十五条意见》和 《关于帮助当前企业解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在慈溪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上设立市人民检察院 “与民同行,法律服务”版块,在各镇、街道司法所配备了民行信息联络员,主动为企业答疑释惑、受理申诉。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危害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件,开辟 “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惩防并举,预防为主,大力推进反腐倡廉
    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7件17人、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移送起诉的案件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自侦案件内部管理,认真落实案件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对所有自侦案件的查办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努力推动规范执法、文明司法。强化赃款赃物管理,建立自侦案件涉案款物智能化管理系统,对扣押、冻结款物及其处理情况实行全程监督。
    有针对性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采取组建专家咨询团等方法,积极开展政府性重点投资工程、涉农项目等职务犯罪预防。通过召开案件剖析会、提出检察建议、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效提升预防效果。
    三、依法监督,注重实效,积极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全年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10人,追捕6人,追诉17人。监督立案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对提请逮捕的依法不捕76人,对移送起诉的依法不诉38人。
    依法开展审判监督。与市法院联合出台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实施办法,采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方式,拓宽审判监督的途径,及时沟通疑难复杂案件,增强法律监督力度。
    依法开展刑罚执行监督。深入监区与在押人员谈话200余人次,审查市看守所呈报减刑罪犯133人次,就监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督促纠正。会同市司法局建立慈溪市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动态监控,较好地避免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四、深化教育,强化监督,狠抓自身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查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切实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通过开展争创 “共产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推进素质能力建设。大力弘扬 “崇德崇法,创新创优”的慈检精神,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努力培育队伍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目前,我院全体执法人员均已具备检察官执业资格,队伍中硕士研究生比例达到34.7%。 2009年,我院被评为 “宁波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全年共有23人次立功受奖。我院检察文化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五次政治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
    完善内外部监督体系。大力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各项执法工作流程,顺利通过高检院规范化建设试点院验收。定期开展廉政学习活动,增强队伍廉洁从检的自觉性。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出台检务督察实施办法,加强执法责任追究,有效防范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报告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和查办的重特大案件进展情况,确保检察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09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全面,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案件质量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给予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巩固和发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关键一年,扎实做好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责任重大。 2010年,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共慈溪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始终,把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检察机关重要使命,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根本保障,狠抓队伍素质建设,努力提升工作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积极服务和司法保障。
    2010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积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
    进一步引导干警牢固树立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做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完成好上海世博会 “护城河”工程的各项任务。
    进一步正确处理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正确处理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的关系,准确把握办案时机、办案尺度和办案力度,努力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干警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市委领导之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继续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巩固和拓展 “三打”成果,全力以赴开展以打击 “两抢”犯罪、黑恶势力、非法经营场所和反盗窃为重点的 “三打一反”行动。坚决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和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切实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维稳防控工作,完善有利于社会发展、民生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各项工作措施,使检察工作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结合办案,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警评估、应急处置、检调对接等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着力做好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依法打击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及时查处“三农”等涉及民生问题的腐败案件,严肃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坚决查办充当黑恶势力和严重刑事犯罪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围绕职务犯罪多发环节,进一步研究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认真履行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行为的监督。正确处理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既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又注意方式方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进一步抓好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升领导能力。认真落实党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程序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为干警当好表率。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执行力和创新力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大力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 “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以学形势、学理论、学业务、学技能、学方法为载体,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在全院开展大轮训、大练兵活动,在实战中使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干警都接受到系统的培训,增强干警的岗位适应能力、基本执业能力和攻坚克难能力。
    完善内外部监督体系。狠抓内部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检察,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监督模式,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各界的有力监督下,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要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创新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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