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在慈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慈溪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王松来
各位代表:
2009年,我院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开展 “司法服务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履行职责,力求公正高效
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有序进行。共受理各类案件16541件,办结16238件,同 比 分 别 上 升 11.1%和11.6%,办案数量又创新高。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开展 “三打攻坚战”,服务“平安慈溪”建设,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职能,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1863件,办结1835件,判处罪犯2804人。其中,审结“两抢一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威胁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1253件,判处罪犯1934人,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结涉毒、涉赌及涉枪犯罪案件256件,判处罪犯438人,进一步改善治安环境,净化社会风气;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0件,判处罪犯20人,推动反腐工作深入开展;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案件68件,判处罪犯141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妥善调节民商事关系。
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628件,办结7511件,涉案标的额达12.9亿元。其中,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侵权、权属纠纷案件1170件,在依法分清责任的同时,注重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059件,在明法析理的同时,注重修复亲情;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案件194件,在维护务工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衡平工企双方的利益关系;审结买卖、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5062件,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同时,注重鼓励诚信经营。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共审结涉及土地征用、房屋登记、工商处罚等行政诉讼案件78件,审结率达98.7%。其中,经协调后原告撤诉42件,撤诉率为53.8%。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非诉行政执行,共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93件,执结率达99.8%。其中,涉及中心城区改造及市级重点工程的房屋拆迁案件28件,涉及重大公共环境利益的环保行政处罚案件3件。
切实强化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4263件,执结4045件,同比分别上升27.4%和24.7%,有效执结率为64.1%。进一步强化执行联动,在镇、街道执行联络员和公安、工商、国土和金融等部门的全力协助配合下, 482件疑难案件通过集中查询财产的方法得到有效执结, 251家企业的相关信息被纳入企业信用网, 2436人的执行信息向当地基层组织集中通报。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开展悬赏执行、夜间突击执行和电视执行曝光等方式,对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共开展夜间执行12次,曝光510人次,司法拘留126人次,努力增强执行威慑力。
二、倡导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民生
牢记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稳妥处理涉企案件。按照 “依法、积极、妥善”的方针化解涉企纠纷。一是关注经济形势,强化大局意识。通过走访企业、法官联系基层、重大案情监控等方式,及时把握动态信息,使法院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二是深化服务举措,加大协调力度。增强办案人员对企业发展前景的研判能力,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有挽救希望和解困能力的企业,谨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灵活选择执行方式,依托党委、政府的支持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三是重视大标的案件的监督管理。针对涉企案件标的额大、案情复杂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审判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规范大标的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共办结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案件196件。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完善预约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审判和就地办案等便民举措。坚持快立、快审、快执涉及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案件,全年共为837名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494.3万元。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7.4万元,向58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9万元。将信访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共化解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14件。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共举办法制讲座38场次,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487篇次,制作电视法治节目33个。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共培训人民调解员1000余人次,指导调处各类纠纷111件。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共向7个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条,较好地发挥了司法建议的警示、参谋作用。
三、注重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以公正高效地履行司法职能为目标,积极探索加强审判管理的新思路,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工作机制。
力抓办案质效。一是以责任追究为核心,提升审判质量。成立民商事案件质量指导小组,施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质量评查操作规则,对18件瑕疵案件的承办人员追究了责任。二是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依托,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的网上动态跟踪管理,严格审限控制,实行临限预警,适时组织全院干警加班加点,实现未结案件清理常态化,确保全年无超审限案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切实缩短办案周期,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指标在宁波市法院系统中位列第二。
加强审判监督。一是加强听庭工作。扩大听庭主体,共邀请人大代表、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督察员参与案件听庭16次。细化听庭规则,规范听庭评议,开展庭审评查34次,发布听庭通报8期。二是加强案件评查。采取专项评查、交互评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提升评查效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个通报并监督改正。三是加强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共办结申诉案件9件,再审案件26件。对不符合申诉、再审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
突出调解职能。坚持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最大限度追求案结事了。共调结民商事案件2597件,撤诉1738件,调解、撤诉率为57.7%。向当事人发放调解建议书,抓住立案、送达、庭前、诉中和庭后等各个环节开展调解工作,实现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制定判前提示规则,在保持法官中立的前提下,通过适当提示,明晰诉讼风险,争取更多的调解机会。
规范陪审员工作。在全省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发布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规定,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和考核。全年共有1760人次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069件,占所有普通程序案件的41.1%。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并在我院召开专题研讨会,交流推广相关经验和做法。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自身建设
坚持 “从严治院、人才兴院”的发展战略,不断强化法院自身建设,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
围绕主题,争先创优。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广泛征询意见,深入分析检查,狠抓整改落实。修订岗位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实行干事对账,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干警活力。一年来,我院共有12个集体和39名干警立功、受奖。
深挖潜力,务实进取。组织资深法官与28名青年法官师徒结对,帮助青年法官快速成长。支持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学历深造,重视审判辅助力量的管理和培养,不断提升司法能力。鼓励干警围绕司法实务开展调查研究,层层落实调研任务。共有51篇次调研文章在宁波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全院干警集体撰写的 《精选案例评析》已经公开出版发行。
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五个严禁”的规定,发放干警职业行为监督卡,在第一时间做好廉情预警,遏制腐败行为发生。在16个业务部门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进一步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发送 《致全院中层干部家属的公开信》,把党风廉政教育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接受监督,争取支持。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认真接受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协开展的专项检查,切实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
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二是司法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导致个别案件审理周期过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尽一致;三是 “执行难”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司法权威尚未完全树立,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正确对待,并努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做好2010年人民法院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在中共慈溪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 “三个至上”的法院工作指导思想,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总抓手,围绕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着力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改进内部管理、提升干警素质、夯实保障条件上谋求新进展,获得新成效,为慈溪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法院发展思路上有新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总抓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加强党建与促进审判工作相结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落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相结合。
(二)在服务经济建设上有新成效。继续把服务大局作为法院工作重心,深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措施。高度关注社会经济形势反映到司法层面的变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克服金融危机消极影响、保障经济发展的新对策和新举措。
(三)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进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惩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安全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深化诉调衔接机制建设,努力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对接。突出行政争议处理中的协调和解职能,整合司法资源,全力化解矛盾。
(四)在改进内部管理上有新思路。围绕办案质效评估体系,建立精细化的审判管理模式。探索裁决、实施、综合协调相分离的执行机制,用足用好各种执行措施,切实提升有效执结率。争取市人大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做好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高陪审员参审率,扎实推进司法民主。
(五)在提升干警素质上有新举措。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办好青年干警培训学校,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年轻法官。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健全岗位目标管理和法官业绩评估体系。加大廉政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弘扬廉政文化,营造廉政氛围。
(六)在夯实保障条件上有新作为。保障审判大楼基建项目施工阶段工作顺利进行,加快逍林法庭审判办公用房基建立项。加速数字法庭建设,提高基层司法管理的技术含量。关注社情民意,做好舆情引导,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构建和谐、理性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