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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告
2010-01-04 阅读: 874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公民旁听慈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会议的主要内容

  公民旁听慈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即2010年1月31日上午8∶30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2月1日下午1∶30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旁听会议的地点

  旁听席设在市人民大会堂二楼后区右侧。

  三、报名办法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可持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1月4日至1月8日工作时间内,到市行政中心大楼九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926室报名(联系电话:63980926)。

  根据报名情况和申请在先的原则,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确定30名公民旁听会议。

                                                                                              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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