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制定了“干事对账”制度,落实“八定”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法院干警队伍的管理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提高干警队伍执行力,
一是定工作岗位。实现日常工作的全面细分,做到定人定岗,由每名干警详细制定出工作计划,分条分项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全面覆盖部门整体工作。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岗位安排,保证发挥特长、职责明确。
二是定工作时限。即按个人工作计划明确完成工作时限,把每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完成情况及时填入个人“干事对账”档案中去。围绕提高案件审判效率,通过未结案件催报、每月办案情况通报、领导督办等措施严格控制审限,杜绝出现超审限案件。
三是定工作目标。部门月结案数、人均结案率均有明确的任务。各部门调研文章发表、优秀裁判文书报送、信息宣传等也都有明确的全年指标任务。
四是定工作方法。以月为单位建立全院、各部门、个人逐级对账体系,并建立“干事对账”个人档案。安排专人填写“干事对账”档案,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办公室。其中,领导班子“干事对账”档案,由办公室落实专人做好记录后,提交领导班子讨论后建档管理。
五是定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院党组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重要事项;上级确定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部门自行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创新性工作;本职岗位工作和其他交办的事项。
六是定责任落实。院长对全院的“干事对账”制度落实情况负总责,副院长对分管部门的落实情况负责,各中层干部对所负责的业务部门落实情况负责,一般干警对本人负责。
七是定考评制度。考评办对各部门的“干事对账”档案记录实行百分量化考评制。要求各部门于每个月的3日前将自评材料报院考评办。院考评办于同月10日前召开考评会议,通报各部门考评情况,按照各部门的排名高低给予不同程度的加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八是定奖惩机制。各部门的考评得分与年度的评先评优挂钩,干部个人的考评得分将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各部门落实“干事对账”制度的情况在院务会议、全院干警大会上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