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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代表活动先进小组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9-10-29 阅读: 857
 


  
各镇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若干意见》(慈人大办〔2008〕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本届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人大要对照年初下发的《代表活动先进小组评选方案》,认真做好自评自查工作,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
  二、在各镇、街道自评的基础上,分片进行集中推荐,每片拟推荐2个代表小组,要求在11月上旬前完成,并于11月13日前将被推荐代表小组的自评表、小组活动总结等材料上报市人大代表工委。
  三、市人大代表工委将适时组织抽查考评,最后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年底前由市人大常委会发文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1. 代表活动先进小组评分表
     2. 分片推荐安排表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代表 活动 评选△  通知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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