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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为: (一)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周利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二)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二、参加会议对象: (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市公安局负责人; 2.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 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中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主任; 4.邀请市政协、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各一名领导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定于9月29日下午15∶00在市行政中心会议楼四楼11号决策中心进行,会期预定半天。 请与会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5日 主题词:会议 常委会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法院、检察院, 市公安局,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市级各新闻单位,开发 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