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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为: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参加会议对象: (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市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城管局、财政局负责人; 2.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及所在街道市人大代表各一名,龙山镇、观海卫镇、周巷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及所在镇市人大代表各一名; 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中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主任; 4.邀请市政协、开发区管委会各一名领导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定于9月23日上午8∶15在市行政中心会议楼四楼11号决策中心进行,会期预定半天。 请与会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9月15日 主题词:会议 常委会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 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 人大工作委员会,龙山镇、观海卫镇、周巷镇人大主席团, 市级各新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9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