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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
2009-07-27 阅读: 857
 


  
龙山镇、观海卫镇、新浦镇、横河镇、周巷镇人大主席团,市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分局、供销联社、农村合作银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定于8月上旬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开展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主要调研合作社运行情况和发展过程中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工商登记、财政扶持、要素保障、信贷支持、农业项目等政策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合作社内部管理和生产发展情况:主要调研合作社内部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合作社在资金、技术、人才、品牌建设和认证、市场对接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建议:主要是指导、扶持、服务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性和工作性意见建议。
  二、日程安排
  (一)定于8月6日下午2∶30在市农业局6号楼202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参加对象为新浦镇、横河镇政府分管农业的副镇长,8家相关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长。
  (二)定于8月7日上午8∶30在观海卫镇政府1号楼三楼中型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参加对象为观海卫镇人大主席、分管农业的副镇长,龙山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8家相关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长。
  (三)定于8月7日下午2∶30在周巷镇政府七楼西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参加对象为周巷镇人大主席、分管农业的副镇长,8家相关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长。
  (四)定于8月10日下午2∶30在市行政中心九楼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参加对象为市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分局、供销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的负责人。
  三、调研组组成人员
  孙根德、陈新昌、宓 潭,农村和社区工作议事委员会部分委员。
  请相关镇、市级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准备工作,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同时,请镇人大主席团通知所在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市农业局确定并通知相关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长准时参加会议。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7月27日

主题词:农业 专业合作社△  调研工作 通知
 抄送:龙山镇、观海卫镇、横河镇、新浦镇、周巷镇人民政府。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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