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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大:“五结合”力促《农业法》执法检查见实效
2009-05-19 阅读: 1811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日前,玉环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农业法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结合玉环实际,坚持五项举措,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检查内容与当前工作相结合,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农资价格监管、农资质量监督、农资市场经营管理情况,农业投入保障长效机 制情况,耕地保护情况,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重点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实现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坚持法律监督和宣传监督相结合,突出执法检查的舆论导向性。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常委会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正确引导作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进展及实际效果,做到发现违规行为当场曝光,增强执法检查的透明度,提高人大执法检查的社会效果。

  坚持自查自纠和监督整改相结合,加大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在执法检查初期,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先行自查、自纠、自改,积极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将采取常委会议审议和适时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来督办整改,对敷衍塞责不认真办理的,将及时予以警告和批评。

  坚持座谈讨论与实地视察相结合,体现执法检查的广泛性。在执法检查中采取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实地走访和视察等方式,尽可能地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广泛听取和搜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反映《农业法》执法中的现实问题。

  坚持执法检查与专题审议相结合,增强执法检查的权威性。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执法检查组对于一些政策性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由检查组人员与相关执法部门(单位)人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宣传、解答、交换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当场封存。对于不能当场处理、需进一步核实或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以意见和建议的形式反映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审议,形成具有权威性的审议意见移交政府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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